- 行业自律
根据《天津市先进物业管理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拟订天津市评选物业管理先进项目资格预审要点,拟参加评选的项目主要考察下列条件:
(一)《天津市先进物业管理项目评选管理办法》第二章相关规定(略)
(二)企业诚信经营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 依法纳税;
3. 无行贿犯罪记录;
4. 参评企业和所服务项目在截止申报之日一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有效投诉、无重大通报和媒体曝光事件;申报前一年度或当年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不予申报;
5. 未被有关部门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黑名单(不受属地管理及级别限制);
6. 未被列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2018年被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级为AA级以上。
(三)项目践约服务
申报项目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依法依约提供服务。
1. 依法依规取得项目物业管理权
申报项目须依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约定,取得项目物业管理权,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情形。
2. 项目曾经参加了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招标回访的评审结果
3. 参评企业和所服务项目积极落实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住宅类项目积极响应“八大行动”按要求完成且富有成效。
4.参评企业和所服务住宅项目落实我市社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完成各项工作。
5.参评企业和所服务项目曾积极配合市、区其他政府部门完成好检查指导、测评、调研等方面工作。
6.项目满意度与经营
参评项目交付使用满两年以上,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职责约定清晰、履约情况良好,申报项目业主方或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多业主且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项目,提供业主满意度调查报告等证明业主评价情况的资料。业主满意率不低于85%,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不低于90%。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申报参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上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业主方对在管项目评价良好
评选先进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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